沅陵法院庭審搬進看守所
2024-02-02 09:14:48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周玉意 | 作者: | 點擊量:9114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胡蒙)近日,沅陵縣人民法院副院長李迪明、五強溪人民法庭法官助理張兆明一行人前往長沙市第二看守所開庭審理了一起離婚案件。
原告何某與被告陳某于2022年登記結婚,同年生下一女。原告何某表示陳某婚后并未能盡到作為丈夫、父親應盡的責任,現(xiàn)更因犯罪獲刑,嚴重傷害夫妻、家庭感情,故訴至沅陵法院要求離婚。 案件受理后,考慮到被告當前正在服刑,無法到場開庭,且案件處理稍有不慎可能會引發(fā)被告情緒波動,影響案件后續(xù)處理效果。因此,李迪明決定帶隊前往看守所開庭審理此案。 庭審過程中,原告何某陳述了其訴求,被告陳某充分表達了自己的意見,也充分行使了自己的訴訟權利,法官和助理耐心細致地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庭審結束后,當事人對法官能來看守所開庭表示感謝。 此次遠赴長沙開庭體現(xiàn)了濃厚的“人民法官為人民”的司法溫情,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一直以來,沅陵法院都始終把群眾需求放在第一位,時刻踐行司法為民情懷,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責編:周玉意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